今日起威海1779艘渔船可出海捕虾
从有关部门获悉,8月20日12时起,山东省从事张网、刺网作业的渔船,可持增殖对虾特许捕捞许可证和标志旗,出海回捕增殖对虾。届时,威海市795艘张网(含鳀鱼落网)、984艘刺网作业渔船可出海作业。
据悉,根据山东省渔业厅的规定,在山东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张网(含鳀鱼落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9月1日12时至10月31日。
有关部门介绍,按照2012年度山东省增殖对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增殖对虾保护区的范围是指北起蓬莱灯塔,南至日照市绣针河口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捕捞增殖对虾的各种网具,其网目内径不得小于54毫米;渔船的主机功率为136千瓦及其以下,从事捕捞增殖对虾渔船的作业类型须与捕捞许可证核定类型相符,拖网、张网不得与其他作业类型兼作。
届时,威海市各级渔政机构将对生产渔船持证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使用禁用渔具及违反网目尺寸大小有关规定捕捞增殖对虾的行为,加大对拖网渔船的管控力度,严防其违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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